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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座谈
2020年5月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进行座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审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法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检察官参加座谈。
通过座谈,双方一致认为,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与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纠正错误民事裁判、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是一致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关于加强工作沟通的规定应当进一步落实。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于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和省高院审监庭应当加强交流。通过座谈交流促进双方换位思考,深入了解对方的认识、立场,更有效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的双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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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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